【城管方案】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城〔2015〕31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城市洁净工程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城〔201531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府办明电〔20158号)要求,我县将利用近3年时间(20156月至201712月),深入实施城市洁净工程,积极改善城区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城市环境优化、功能品位提升,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和园林县城为载体,大力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主次道路、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重点区域的城市环境,探索建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具有鹿乡、画乡特色的宜居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清除各类垃圾。加大对私拉乱倒行为的查处,发现积存垃圾及时清理。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街路、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做到日产日清。对城区内建筑(拆迁)工程产生的垃圾,要随拆随清,并在拆迁结束一周之内清理干净。

责任单位:执法局、东丰镇、住建局

2.消灭卫生死角。清除背街小巷、道路两侧、居民小区、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城区河道、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的垃圾、渣土、废弃物等。

责任单位:执法局、住建局、东丰镇、水利局、弃管楼包保单位

3.加强清扫保洁。对城区主次干道、繁华地区和重点部位增加作业班次,杜绝漏扫、不扫等现象,清理公厕卫生、疏通下水管网,切实做到“五净三根清”。

责任单位:执法局

4.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购置收集设备设施,对城区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实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实行垃圾收集车移位式管理,逐步取缔叉车敞口式铁皮垃圾箱。

责任单位: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5.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餐饮业户自行清除墙面油渍,加长排烟管道至地面容器,并定期集中收集所有废弃物,实现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执法局

6.配齐环卫设施。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设置无害化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桶)、果皮箱、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等环境卫生设施。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局、住建局、东丰镇

7.加强弃管楼院和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按照《东丰县弃管楼院综合管理实施方案》(东创卫办发〔201224号)要求,组织居民建立弃管楼楼主管理委员会,强化物业小区综合管理,确保弃管楼院和各物业小区内外环境整洁、灭鼠防鼠措施落实、墙体楼道无张贴喷涂小广告、楼院地面硬化平坦无扬尘和种植蔬菜现象等。

责任单位:弃管楼包保单位、执法局

(二)规范户外广告

1.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要符合规定要求,做到牢固、安全、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未经批准的,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执法局

2.规范牌匾。对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的商业经营性牌匾和公司、企业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对落地刀匾一律取缔;对破损商业牌匾、广告牌一律拆除;对商业牌匾和招牌要每条街统一规格,并保证整洁、美观、用字规范;对主要街路不是霓虹灯式牌匾按照城市夜景亮化要求督促业主改成霓虹灯,对已设置的霓虹灯式牌匾加强管理,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完好。

责任单位:执法局

3.清理小广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清除城区内墙体、物业小区、电线杆、灯柱、构筑物等各部位张贴、喷涂、书写的各类小广告。

责任单位:执法局、各相关部门

(三)整治出行环境

1.加强城区街巷路硬化建设。对宏达小区周边巷路、二百货东段等街巷路实施硬化,消灭泥土路。

责任单位:执法局

2.加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积极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补栽缺损苗木。坚持见缝插绿,对城区街路、公园、闲置空地、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弃管楼院)等部位植树栽花种草,美化城区环境,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及时安装和维修路灯,确保路灯亮灯率达到98%

责任单位:执法局、各相关部门

3.整治交通环境。规范机动车停车地点,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管理载人三轮车行车线路,确保停车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执法局

4.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违章棚亭和各类非法占路设施。清理各种占道行为,无占路摆卖、烧烤、加工、修理、洗车和堆放杂物等现象,保证道路畅通。

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

5.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停车场建设,在适当路段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开放社会停车场。强化停车场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时限停放车辆,保持停车场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执法局

6.城市道路路面出现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方等情况,应及时修复。道路上的井(箱)盖、雨箅如有缺失、损坏、移位等,要及时进行补充、更换和正位,保证齐全、完好。

责任单位:执法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水源供水、吉视传媒、供热公司、供电局

(四)强化工地管理

1.整治建筑工地卫生。对城区在建工地、待建闲置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要配备临时公厕和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卫生环境整洁、建筑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工地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出入口设置车轮泥土冲洗设施,避免泥土带入城区。

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

2.拆迁作业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拆迁工地周边的废弃土要及时清理。拆迁完毕后暂时尚未进行建设的,要及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围档。

责任单位:住建局

3.杜绝施工扬尘。沙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采取帆布遮掩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要密闭遮盖,避免污损路面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执法局

(五)规范市场秩序

1.清理街路、学校、公园、广场、车站周边和繁华商业区等各类占道行为,马路摊区要实行退路进厅,暂时不能进厅已审批的占道市场摊位,要严格管理,确保无落地垃圾。严格规范入市、撤市时间,禁止超时和外溢,做到撤市后垃圾及时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执法局

2.加强对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周边的环境管理,保障出入口干净、卫生、整洁和畅通。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3.所有市场要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和无害化公厕等环卫设施,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确保市场内环境卫生良好。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4.加强蔬菜水果批发和煤炭交易管理。积极推进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和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将各分散的煤炭交易和蔬菜水果批发点归入建成市场,实施集中规范管理。在未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之前,督促业主加强对现有蔬菜水果、煤炭交易点的卫生管理,采取帆布遮掩、增高围挡等防护措施,杜绝或减少塑料袋等白色垃圾飘移和煤炭灰扬尘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执法局、供销社、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电台

5.整治家禽经营市场。对城区家禽经营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卫生环境整洁,杜绝室外摆放活禽出售现象。

责任单位: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

6.改造吉鹭农贸市场。对吉鹭农贸市场下水管线、混凝土地面等外部环境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执法局

(六)清整街景立面

1.开展城市主要街道景观整治,对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区域的景观要素进行整体设计。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清洗(理)、维护、粉刷临街构筑物和候车亭、阅报栏、果皮箱、变压器围栏等各类公共设施,及时增补、更新街路破损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

责任单位: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供电局、邮政局

2.各类架空线缆要规范、有序,附墙线缆不能入地的要隐蔽设置,美化城市空间。

责任单位:执法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吉视传媒、供电局

3.及时清洗、油饰和统一规范交通标识、指示标志、牌匾和灯具等设施。

责任单位:公安局、执法局、交通局

(七)建立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详细规划覆盖率,提高设计质量。

责任单位:住建局

2.完善管理平台。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制定完善系统建设方案,加大投入,统筹安排,或分期建设,或整体推进,为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住建局、政府办、公安局

3.强化监督考评。建立监督机制,实施定期检查、考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告知—整改—反馈—验收。

责任单位:督考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610-630日)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洁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建城〔201531号),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宣传发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7-201712月)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城市洁净工程,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三)自查整改和考核评比阶段

各责任部门要每季度组织一次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增补措施,完善提高。每年12月初前将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版),报送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住建厅、辽源市城市洁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将按照《吉林省城市洁净工程考核办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对城市洁净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年末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了东丰县城市洁净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调度、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人负责,积极推进,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程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在主要街路悬挂横幅等多种渠道,采取贴近群众生活、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开展城市洁净工程的重要意义及《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全力营造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开展城市洁净工程,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要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既要重点解决局部问题,又要集中力量合力攻坚,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四是严格督促检查。县城市洁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督考办、县爱卫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检查督导,将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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